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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金融市场中的海产品行业风险

2023年8月25日,我参加了深圳绿色金融机构授牌仪式暨生物多样性与蓝色金融培训会,给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从业人员分享了“应对金融市场中的海产品行业风险”。我概括性地介绍了海洋生态系统所面临的三类危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五类风险,以及我们为此所做的一些工作。 2018年和19年,我曾给银行家们作过六七次绿色金融的分享。彼时所讲,大多数是关于《巴黎气候协定》以后有关气候变化的国际趋势,以及2015年前后的大气污染。这在当时仍然属于需要国际组织大力推广的理念和知识,而2020年“双碳”目标一经提出,所有在2019年看起来的前沿和创新便变得寻常而主流了。国际组织对此感到非常欣慰。 今天,我们在2023年谈论海产品所应得的金融关注的时候,就如同2018年谈及碳减排。 和七八年前的气候危机一样,当下的海洋危机已经被全球保护人士和最相关的政府机构所重视,因其可能对人类产生同等重大的威胁,且这两项危机也相互交错。人们已经逐渐了解到,海洋吸收了大量的热能——正是由于海洋的存在,全球温度才未飙升。海洋提供了大量的生态系统服务,也最终承接了人类的垃圾(以塑料最为典型)。因此,即使海洋远离人类聚居地,其重要性也得到了专业人士的关注。 和七八年前的气候危机一样,当下海洋的危机却尚未进入商业主流。部分具有前瞻性的商业部门(例如多年前就与我们合作的汇丰银行)或许意识到其中的潜在影响,但大多数普通机构并不会特别熟悉。然而,这些概念,连同其倡导的各项原则,以及具体落地的方法论,都将对气候和海洋产生深远的影响。可以想见,随着海洋保护和海洋开发的不断加深,涉海活动的顶层引导和实际扶持应当不会太远。 和七八年前的气候危机一样,当下海洋的危机也会给金融部门带来直接的风险——自然、运营、声誉、市场、监管五类风险,其性质和可能造成损失的方式高度类似。我所做的分享也一一举例介绍了五类风险的实例。能够良好应对这些风险的金融机构必然能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由于实例非常容易理解,会后便有了大量的线下讨论。 题外话:2015年通过了UNFCCC下的《巴黎气候协定》,而在2022年,联合国环境大会又是在巴黎开始“应对海洋塑料污染”。或许只是个巧合吧。 链接: 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42211:4938663197605936 https://weibo.com/l/wblive/p/show/1022:232132493834845513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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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苏芮”追逐者 20230801

1、7月26-27日,我参加了国际红树林中心的第二次筹备大会。这一次有20余名部长,因此不再安排单独分享。在讨论文本草案的全会中,我提出:这个中心的筹资任务,应当是各个会员共同努力,而非东道国及相关机构单方承担。最终被主席回应为”会着重考虑“。 7月27日中午听闻台风即将登陆,立即改签机票赶往机场。在已经拖上滑行道的机舱内看着雷暴坐了3小时之后,终于在晚上11点回到家中。 2、7月28日,风大雨大,但还是去办公室主持讨论了“长江流域保护地规划研究”项目。这个项目几年前就有过第一轮产出,不过比较粗糙;在过去一年中进行了深化的研究,以及更适合中国的国情。长江流域的保护地规划,虽然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但是其决策更依赖于各行各业专家的讨论和意见,以及对于保护地组合的分析。 研究最终勾勒出了长江流域保护的三个情形。 3、7月30日,上海水晶般清蔚的碧空,我却踏上去往北京的高铁。当晚,北京罕见地发出次日暴雨红色预警。 7月31日,在我们自己举办的“包装机制创新”企业力量沙龙进行总结。归纳如下: EPR制度在中国的实践不能够照搬欧洲经验,而是要在可操作性上进行探索: 首先是政策上的可操作性,全球“终塑谈判”进程可能会为中国建立EPR制度提供国际要求,从而形成相适应的政策支持; 第二是行业上的可操作性,在纸基复合和医疗器械这类包装企业集中的品类上可能更容易实践EPR制度,未来如果拓展到其他行业集中度不高的品类上,则需要进一步探索相应合理机制; 第三是消费者教育的可操作性,在政府给予了相关鼓励政策,企业有意愿实践的前提下,如何有效触达消费者并使其能够积极参与其中是全产业链需要共同去考虑的问题; 第四是监管的可操作性,在EPR制度实践过程中,有可能监管的成本远高于采用EPR制度之前的环境成本,该如何平衡二者。 如果需要建立适用于中国国情的EPR制度时,利益相关方应当共同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 “杜苏芮”必将被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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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以来最重要的环境多边协议有望诞生,“塑战”如何“速决”?

今天是2023年世界环境日,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是减少塑料污染。我代表机构参加了界面新闻ESG频道组织的一次直播,与来自不同领域的应对塑料污染的同行进行了讨论。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9548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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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洋保护组织能力建设活动上的分享 2023年5月

2023年5月20日,我们和恩派一起举办了“中国海洋保护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会”,有来自13个本地机构的25名伙伴参加的培训。这些机构都有保护海洋的一腔热血,也常常面临着困惑和困境。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助力伙伴们,熟悉公益项目的设计,以及公益组织运营的环境。 在开场中,我分享了工作经历中的三个小故事。 一。在我刚刚开始做湿地保护的实地项目时,曾接到过一个电话,来自于一家陕西的本地组织,因为一片曾经出现过野生朱鹮的湿地将要被开发,而寻求我们的共同发声。询问后发现,这一片湿地尽管重要,尽管对方解释那片待开发的湿地“审批违法”,但我们除了发声,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在这一案例中,我们没有可以解决问题的途径,而共同发声除了有道义上的价值,对于解决问题并无意义。因此我当时只能无奈拒绝。 保护工作,需要找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这一案例中,由于没有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无法入手。 二。在黄河上游龙羊峡附近,有一家公司正在养殖虹鳟鱼,他们当年也曾掀起过将将虹鳟鱼与三文鱼混淆的风波。在这家公司准备进行ASC认证的时候,又有一个伙伴找过我,说这个对于市场和对于生态都是有害的,希望我能给认证的咨询公司去函,表达关切。养殖公司需要经过ASC的认证,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标准,而环境机构虽然不一定熟悉供应链,但了解当地的生态威胁并不困难。因此我以该公司养殖了外来物种为由,要求认证公司作更全面的检查。半年多以后,我再次看到了关于改善的公示,并再次向认证公司去函,进一步表示对其中风险的担忧。又过了半年多,认证公司解释了其客户(水产养殖公司)的改善,并说明其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我无力进一步反驳,毕竟虽然将虹鳟鱼和三文鱼混淆破坏了市场,但其在水产养殖中的表现已经满足ASC的标准,只得任其过关。 我想表达,在这个想要进行“变革”的案例中,我们的“干预”只能在一个方面产生效果。如果将目标定为为可持续水产市场保持三文鱼和虹鳟鱼的区分,那么阻止其通过常用的ASC认证,就不是有效的“变革”。人们应思考别的途径,只是这些途径是否和环境有关,是否应由环境类的机构来提出,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三。滦南案例。早在2010年前,滦南南堡就已经是保护界最关心的宝地了。然而当地多个管理部门对于进行保护以后的“担忧”,包括在滩涂捡拾蛤蜊乃至未来开发的限制,始终让这片具有世界性保护意义的地区,长期留白于保护的体系外。河北分管的官员也曾在某一次我们和国家机关的双边会议中,对我推动保护此地公开进行过质疑,引来其他官员的不解。但通过多个机构共同而长期的努力,以及包括进行季节性保育的规划,在周边区域补充水鸟栖息地等创新方式,该地终于在2020年建立了省级湿地公园。而这一较低形式的保护形式,使得其有资格进行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从而可能进一步升级保护要求。 这一过程,是比较完善地利用了“变革理论”,详细分析需要解决的威胁,并且有步骤地进行“干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生态成效的案例。 上述都是策略,而之后我提出,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应牢记两件事情: 一是国家政策,只有吃透国家政策,了解国家的优先方向,所做的事情才能有更大的影响力,也更容易受到支持,获得资源; 二是遵纪守法,当下的合规要求给我们的执行带来了极大的协调成本,也让我们和本地伙伴的合作手续变得繁琐,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不止是针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而是面向所有境内机构和自然人,因此我们除了共同遵守,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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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保护合作国际研讨会2022年5月

2023年5月16日-17日,我在深圳参加了红树林保护合作国际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为未来的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进行讨论,包括它应当起到什么作用,各国对其的期待和经验分享等。深圳市黄敏常务副市长对其很是自豪,而国家林草局王志高总经济师则对中国在红树林保护的各方面成就如数家珍。近年来中国在红树林保护中的成就应当是不容置疑的。后续有八个国家的代表和科学家分别介绍了各国在红树林保护中的成就和经验。 我介绍了我们机构在全球的若干案例。非常有意思的是,在收集过程就已经发现,NGO能提供的独特贡献,是在红树林和社区可持续发展之间找到解决方案,其本质是通过解决发展的问题来解决社区对于自然资源的需求,乃至购买其养护和保护的服务,实现红树林和周边社区的共同发展。相较于红树林恢复和科学研究,社区工作通常尺度很小,但其能够产生的效应可能性价比最高。我介绍的案例对于在场的各国代表而言显然很不“解渴”,两个国家的代表会后找到我,提出我们机构在他们国家开展的案例也应作为优秀范例而宣传。 我还提到了2017年全球5个最大环境NGO发起的Global Mangrove Alliance,并介绍了2022年在气候大会期间40家全球机构启动的Mangrove Breakthough倡议,该倡议为四类红树林保护活动——减少损失、修复营造、保护翻番、创新融资——按照面积“明码估价”。显然,破坏后进行修复是最贵的。目前,人类需要40亿美元来恢复红树林,为商业机构设计可以参与的红树林保护项目是重中之重。 当天的分组讨论中,我深切感觉到中国政府对该中心的重视,四名司长均全程并认真地参加了讨论,且确有建设性思考。我去了法语组当记录员,马达加斯加的 Julien Noël Rakotoarisoa作为本组主持,能够有效管理对话,维持讨论结构,是我平生看到的比较能够控场的一次讨论。从而我也当晚梳理出了成果,次日汇报,应是效率最高一组。22:00点完工且次日07:00电话会,酸爽自知。 期间出门和兄弟们排档就酒,也算是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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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国家公园初访

我们想要在长岛做一些海洋保护的事情,已经想了两年了。之前总是有意料之外的原因没有上岛,这周终于成行。我们拜访了长岛国家公园创建办公室,分享了一些对于长岛国家公园的一些思考。 在浅浅的参观后,对于长岛国家公园的远景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但在未来梳理思路前,今天想以简洁的方式勾勒一下理想中长岛国家公园的模样。 综合许多因素,我认为长岛国家公园应当以加拉帕戈斯为对标。这里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人类的活动历史,是可以媲美加岛,而其管理思路、经营方式、生态产品,更是有很多应当借鉴。 – 虽然全球有大量的群岛,但是加岛的保护级别和尺度与长岛比较相似。两者都是一个可以用于建立国家公园且有人类活动的群岛。夏威夷、马尔代夫、佛得角等本身都是行政单元,虽有美景和生物多样性,却无法成为国家公园。 – 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两者都是WWF的全球优先的200保护区域。得益于黄渤海的交汇、海陆的交汇、几个地理区域的过渡地带,长岛的地形和地理极为丰富,拥有极高的生物多样性。加岛也是得益于赤道、洋流和地质板块,在220平方公里中支持着独特的物种和生态系统。 – 同样作为群岛,由于是生态敏感的特殊区域,不论是其承载力还是接待能力都很有限,因此不应从数量来取胜,而应考虑相对中高端的游览和游学。因此可以学习加岛相对封闭的管理模式,包括门票、特殊的野外导赏等。 – 生物多样性无疑是重要的卖点,长岛位于黄海生态区,自然坐拥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网络中大多数的水鸟物种,这里还是斑海豹繁殖的地方。而其海草床、海藻场、盐沼湿地,更是在整个中国海岸线上称得上典型。加岛独特的生物不在多,而在于精,在每年“摆动”的自然条件中,以肉眼可见的尺度展示着进化的过程。因此,从动态观察的角度,两者均有自身的特色。 – 两者都有独特的地质景观。加岛展示了火山从形成到老去的各个阶段,以及植被在其上的扩散和演替。可惜长岛的地质奇观我还没有深入了解,从目前目力可及的景观,以及据说调查研究的结论,同样是具有独特的特征。 – 更重要的是,两者都在群岛的部分岛屿有人类活动。除了旅游业以外,加岛目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咖啡种植;长岛除了渔家乐以外,海水养殖目前看起来体量很大,如果能够有效规范、打造生态产品、考虑地理标识等,就可以将国家公园建设和社区发展相结合。 最后一点,以后值得深入解释,这也应是长岛最与众不同的特征。 目前,我给创建办公室介绍了加岛收费的情况,以及厄瓜多尔管理当局以此调控客流以保护当地生态的行为。但要深刻理解上述的相似性,并且多角度参考加岛的管理方式,需要沉下心来细细梳理,才能真正找到中国海洋类型国家公园自身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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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经验在大湾区的实践潜能

2023年3月30日,我参加了由第七届国合会海洋治理专题政策研究项目所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蓝色经济助力碳中和研讨会”。会议发言的专家,主要是政策背后的智库,脑力激荡,妙想频出。 苏纪兰院士分析了现有中国蓝色经济的统计情况。由于中国的统计口径(所统计的内涵)大于国际主流的评价方法,因此中国的海洋经济应是被高估了。戴民汉院士从海洋的固碳效应说开去,提出需要进一步明晰蓝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路径等政策应当处理的问题。其他专家也从各自的规划、科学、监测等角度提出了建议。 我结合机构的现有工作,以我们机构的《蓝色经验在大湾区的实践潜能》为题,以三件我们正在执行且有潜力在大湾区实践可持的续蓝色经济,提了三个可能的方向。 1、讲好蓝碳故事 去年在海南启动的,利用废弃虾塘进行红树林恢复的试点,如果能够顺利完成,是可以对大湾区有两好的启示的。 国家和地方已经出台了大量有利于红树林修复的国家立法、政策、决心,包括 《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2020) 以及相应的《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2) 《湿地保护法》针对红树林的多个条款(2022) 筹建中的“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2022)等。 这些无一不提示我们,国家对于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将投入巨大资金。 因此,在社会组织的参与中,大湾区应当考虑四个方向的产出: (1)、全球湾区蓝碳示范 全球其他三个大湾区均没有红树林,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的实践经验应当一开始就考虑为其他小型湾区提供示范意义。 (2)、更蓝的碳 人们考虑蓝碳的时候,大多数只考虑了“碳”,而鲜有关注“蓝”。因此,在红树林的修复过程中,应当考虑其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挖掘其在气候变化适应中的作用,例如更高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3)、社区福祉 考虑到很高比例的红树林的破坏都与建造并废弃的养殖塘相关,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够帮助建立恢复和社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得可持续的养殖能够保持修复后红树林区域的维护(例如管理)和运营。 (4)、引领履约 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是《湿地公约》下的一个区域实体。我们作为国际合作组织,自然承担着观察并总结经验的角色。 2、精算海洋价值 海洋到底值多少钱?各处给过范围不一、尺度不定、角度不同的测算。目前 我们自己牵头进行过的尝试: 《粤港澳大湾区生态足迹报告2019》,包含碳足迹在15年间的变化; 《中国蓝色经济报告2022》,计算了中国海洋的总价值; 《海洋生态系统核算》希望核算一个相对小尺度(地级市下,若干岛屿)的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计算中)。 深圳市自己已经进行了生态产品总值(GEP)的核算 —— 仅在陆地,未涉海洋。 因此我认为,这些分散但结合双碳的铺垫,应该能为大湾区的实践价值提供一些经验。 我认为,考虑到大湾区具备较全面的蓝碳类型(海草床、红树林、盐沼)、典型大型河口特点、独有的行政体系,如能在大湾区探索出城市群尺度的包括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综合核算体系,则可以服务于全球三大湾区,以及小型的海湾城市群。 3、促进蓝色金融 我们正结合《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目录》《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等国内外指导性文件,构建一套标准化、可操作、并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中国蓝色产业分类目录》(Blue Taxonomy),将其铸造成金融部门“趁手”的工具,用于支持可持续蓝色经济的发展。 这一工作在大湾区的实践潜力非常直接。大湾区不仅具有完备的涉海产业,涵盖捕捞养殖、船舶海工等多个部门,更有多元的金融元素。我们可以: (1)、在金融行业内,寻找愿意采用《中国蓝色产业分类目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的试点; (2)、在金融监管部门间,推荐该《目录》作为标准/指南等,对蓝色金融产品进行监管; (3)、与行业协会、具有相应背景的机构或专家合作,自己利用该目录筛选出一批项目,共同开发“可持续涉海产业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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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爸爸还是妈妈

妈妈带孩子们去云南玩。 别人问囡囡,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呀? 囡囡:我喜欢妈妈! 妈妈:咦,不是以前都是说“爸爸妈妈都喜欢”的吗? 囡囡:因为今天只有你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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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 —— 保护工作者无力促成的生物多样性协定

BBNJ即将于2023年2月20日重启谈判。在此背景下,春节假期间我完成了一份报告,针对BBNJ第五次会议后,中国应当关注的信息进行了分析,已经和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然而,在如此一份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未来条约中,我却发现,保护工作者却反而很难设立立场、提出主张,以促成协定。 这不是说保护机构认为BBNJ没有用,更不是说保护机构不倡导或者不应倡导公海中的海洋保护。我是说,在促成协定的谈判过程中,保护机构能够起到的作用很弱。具体而言,保护机构很难提出明确的主张,使得这份协定能够更好地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也无法提出倡导,使得争议的焦点能够尽快解决。 BBNJ和其产生的必要性 BBNJ,指的是“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是一项正在谈判中的法律文书,被认为是当下海洋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立法过程,受到了国内外相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学术机构和民间环保组织的高度关注。许多人把谈判中的BBNJ协定的重要性跟《巴黎气候协定》相提并论,并不夸张。《巴黎气候协定》能够重塑体量浩大的能源行业,改变国家立法和政策,在经济和军事之外调整各国的话语权,而且影响全人类的未来;BBNJ则能够建立未来海洋可持续利用的游戏规则,改变海洋治理体系,也同样事关人类共同的未来。 联合国对于BBNJ的讨论缘起于深海生命系统的发现。由于深海海底黑暗、高压、低温、缺氧的特殊环境,主流科学曾长期认为深海海底由于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寂静荒芜,没有生命。但随着海底热液和冷泉被发现,周围的丰富多样的生态系统也逐渐为人所知。有别于陆地或海洋上层的生态系统,这些生命不依赖人类熟知的氧气、进行光合作用,而是以硫作为能量循环的基础,因此这些生物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产生的生物化学物质、以及可能的生理过程,都与目前所知的物种迥然不同——因此对这些生物的利用能够极大地拓展人类可利用生物资源的边界。其中最直接的应用包括制药、化妆品等利润丰厚的商业产品。 除了直观的商业价值,这些不为人所知的生命还可能为许多新兴产业提供想象空间,例如为人造肉提供新的技术路径,从而改变农业和相关产业,或者因其特殊的生产方式(此处“生产”指类似植物生长等“初级生产”)改变能源等行业。同样重要的是,这些独特生物中所包括的核酸序列可能成为未来病毒的来源——这一遐想虽遥不可及,但在全球新冠疫情进入第四年的背景下,阴谋论者必定会认可或放大这一小概率事件的可能性。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也是BBNJ需要解决的问题,除了渔业和深海遗传资源以外,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海洋塑料等都成为了可能纳入BBNJ的议题。所以BBNJ所包含的生物多样性不仅仅限于肇始所说的海底生物,事实上囊括了整个海洋中相关区域而不限于海底。 在BBNJ谈判之前,其实国际社会已经有过许多尝试来规范公海中海洋生物的治理。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中此前已有两项针对生物多样性的协定,分别是1994年通过的《联合国大会决议第48/263号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简称《1994年执行协定》)和1995年通过的《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执行协定》(简称《鱼类种群协定》)。然而,这两份协定仅就某项具体问题进行了规制,并未完整地解决公海中生物多样性的综合问题。 因此,在最好的结局中,BBNJ可以成为公海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一部硬法。 以上是背景。 BBNJ核心内容与保护组织的应该考虑的问题 目前的BBNJ草稿分为十个部分,除却法律语言所要求的术语、执行等,最受关注的包括四个核心内容,各具不同性质和特点。目前有很多NGO和科研机构已经写了不错的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然而,这份看似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管辖权内)高度互补的公约(国家管辖权外),在结合法理和实践后,我却很难想到国际保护机构应当怎样实际地倡导,以真正保护生物多样性。以下针对四个核心的谈判要素一一介绍。 第一,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ABS:生物遗传资源,包括其惠益分享在内的海洋遗传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是BBNJ新协定中的核心部分,在谈判进程中一直是争议的焦点。BBNJ最初的想法即源于人类预见到海底生物资源的潜在开发价值:举个最直观的例子,如果读者曾经在奢侈品柜台留意过化妆品,其中最昂贵的几个品牌中,就有主打海洋的某法国护肤品。几十克的小瓶子可以卖到五千到一万人民币乃至更高。显而易见,具有资金技术的发达国家,基于其已经打下的基础,有能力优先开发利用这些资源从而获得利润,而缺乏资金技术的资金技术的发展中国家可能会随着海洋资源的进一步开发,进一步落后于发达国家,南北国家的贫富差距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在公海中,海洋生物应是人类所共有的,某个国家(或企业)开发的产品和所获的利润固然需要弥补其研发的成本,但其在赚取适当的利润后也应当将这些源于海洋生物的惠益公平地分享给其他国家,从而使得全人类都能从中受益。这被称为“惠益分享”,也是是BBNJ需要处理的问题,问题包括几个常见的疑问词:who 谁分享给谁、when 什么时候开始分享、how 是以现金还是别的方式分享、where 以什么平台和机制等等、which 分享哪些(既往的还是仅仅是未来的)等等。 参与谈判的都是各个国家,国家在谈判进程中对于ABS争执不下,无可厚非,毕竟这是事关各国利益的。但作为保护工作者,真的有本事以BBNJ的ABS某个主张来倡导更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吗?很难。 我们重新审视一下ABS:ABS来源于大家所熟知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在这之中,保护工作者能够倡导ABS,从而帮助当地社区通过保护遗传资源来保护生物多样性。然而,BBNJ的ABS底层逻辑有着天壤之别,尤其是目前讨论的BBNJ的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BBNJ从定义上,就是在主权之外获取的生物遗传资源,受惠人应当是全人类。传统意义上,获取人在任何主权范围内(例如在小岛屿国家周边)获取的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受《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为依据的国家立法约束,但BBNJ针对的,则是这些范围以外的海域进行规范。因此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其ABS的受益人应当为全人类,或者至少是所有缔约国。因此,倡导ABS,本质上是增加国与国之间的公平,而并没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无论ABS条款如何改变,它无法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果,仅仅是弥合国与国之间在海洋利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差距。。 请注意,我站在保护工作者的视角看,我非主张不要ABS,我也并非否定BBNJ的必要性。我的观点是:保护工作者无法通过倡导BBNJ的ABS来使得公海中的生物多样性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第二,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目前,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明确,全球需要达到30%的海洋保护区面积。“公海自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原则,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在公海上设立排他性的控制或管辖,限制别人的活动和进入。所以,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海的划区域管理必须基于国际合作与协商。BBNJ就能解决这个授权的问题。 此外,针对划区的细节,我可以一一否决保护组织可能倡导的主要要素: 1、划定的机构。既然是公海,那必是BBNJ的工作组、委员会、或者所指定/授权的国家或者团队——因此无可主张。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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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买的一颗糖

2023年春节假期,去了广西崇左度假——中国最重要的甘蔗产地和糖业最大城市。在民宿旁边买了几粒糖。买完发现,生产厂家在上海闵行,离我家不过几公里远。 所以大概率是,砂糖从崇左运到了上海,做成糖果又运回崇左来卖;几个上海人跑到崇左来玩,却买了自家隔壁的工业产品。 自然,但又有点可笑。 细致的社会分工,灵活的人口流动,见微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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