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经验在大湾区的实践潜能

2023年3月30日,我参加了由第七届国合会海洋治理专题政策研究项目所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蓝色经济助力碳中和研讨会”。会议发言的专家,主要是政策背后的智库,脑力激荡,妙想频出。

苏纪兰院士分析了现有中国蓝色经济的统计情况。由于中国的统计口径(所统计的内涵)大于国际主流的评价方法,因此中国的海洋经济应是被高估了。戴民汉院士从海洋的固碳效应说开去,提出需要进一步明晰蓝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路径等政策应当处理的问题。其他专家也从各自的规划、科学、监测等角度提出了建议。

我结合机构的现有工作,以我们机构的《蓝色经验在大湾区的实践潜能》为题,以三件我们正在执行且有潜力在大湾区实践可持的续蓝色经济,提了三个可能的方向。

1、讲好蓝碳故事

去年在海南启动的,利用废弃虾塘进行红树林恢复的试点,如果能够顺利完成,是可以对大湾区有两好的启示的。
国家和地方已经出台了大量有利于红树林修复的国家立法、政策、决心,包括
《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2020)
以及相应的《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2)
《湿地保护法》针对红树林的多个条款(2022)
筹建中的“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2022)等。
这些无一不提示我们,国家对于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将投入巨大资金。

因此,在社会组织的参与中,大湾区应当考虑四个方向的产出:
(1)、全球湾区蓝碳示范
全球其他三个大湾区均没有红树林,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的实践经验应当一开始就考虑为其他小型湾区提供示范意义。
(2)、更蓝的碳
人们考虑蓝碳的时候,大多数只考虑了“碳”,而鲜有关注“蓝”。因此,在红树林的修复过程中,应当考虑其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挖掘其在气候变化适应中的作用,例如更高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3)、社区福祉
考虑到很高比例的红树林的破坏都与建造并废弃的养殖塘相关,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够帮助建立恢复和社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得可持续的养殖能够保持修复后红树林区域的维护(例如管理)和运营。
(4)、引领履约
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是《湿地公约》下的一个区域实体。我们作为国际合作组织,自然承担着观察并总结经验的角色。

2、精算海洋价值

海洋到底值多少钱?各处给过范围不一、尺度不定、角度不同的测算。目前
我们自己牵头进行过的尝试:
《粤港澳大湾区生态足迹报告2019》,包含碳足迹在15年间的变化;
《中国蓝色经济报告2022》,计算了中国海洋的总价值;
《海洋生态系统核算》希望核算一个相对小尺度(地级市下,若干岛屿)的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计算中)。
深圳市自己已经进行了生态产品总值(GEP)的核算 —— 仅在陆地,未涉海洋。

因此我认为,这些分散但结合双碳的铺垫,应该能为大湾区的实践价值提供一些经验。
我认为,考虑到大湾区具备较全面的蓝碳类型(海草床、红树林、盐沼)、典型大型河口特点、独有的行政体系,如能在大湾区探索出城市群尺度的包括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综合核算体系,则可以服务于全球三大湾区,以及小型的海湾城市群。

3、促进蓝色金融

我们正结合《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目录》《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等国内外指导性文件,构建一套标准化、可操作、并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中国蓝色产业分类目录》(Blue Taxonomy),将其铸造成金融部门“趁手”的工具,用于支持可持续蓝色经济的发展。

这一工作在大湾区的实践潜力非常直接。大湾区不仅具有完备的涉海产业,涵盖捕捞养殖、船舶海工等多个部门,更有多元的金融元素。我们可以:
(1)、在金融行业内,寻找愿意采用《中国蓝色产业分类目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的试点;
(2)、在金融监管部门间,推荐该《目录》作为标准/指南等,对蓝色金融产品进行监管;
(3)、与行业协会、具有相应背景的机构或专家合作,自己利用该目录筛选出一批项目,共同开发“可持续涉海产业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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